規劃方向

董事會

邱清和博士

邱清和博士

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邱博士於2021年8月5日獲委任為董事會成員,並於2023年1月1日起出任董事會主席。彼為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計委員會成員。彼現為新加坡國家環境局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在此之前,邱博士曾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任職長達22年,並擔任多項重要職務,包括審慎政策、資本市場監管、官方外匯儲備投資、國內貨幣市場管理、公司職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學院,以及在國際清算銀行工作 3 年。彼於2019年從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退休前擔任副董事總經理(企業發展)。彼曾擔任工業界民間機構的董事會和理事會成員。彼亦為華僑銀行之非執行及獨立董事,以及寧波銀行之非執行董事。

學歷與專業資格

  • 墨爾本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 莫納什大學經濟學學士 (榮譽)學位
  • 澳洲註冊會計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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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先生

王克先生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王克先生於2023年12月15日獲委為本銀行行政總裁兼董事。王先生亦為華僑銀行大中華區總裁。彼於2012年加入華僑銀行集團,擔任中國信息科技部總經理,隨後擔任營運與科技部總經理。在擔任現職前,王先生在2019年12月出任華僑銀行中國首席執行官。彼於中國、美國、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超過20年的國際金融從業經驗。

學歷與專業資格

  • 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Kellogg)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 中國北京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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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娟女士

黃碧娟女士

非執行董事

黃女士於2021年6月1日獲委任為董事會成員。彼為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黃女士目前為華僑銀行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黃女士擁有超過40年銀行業經驗,最初是華僑銀行的管理培訓生,隨後被委任為華僑銀行香港分行的首位中國業務經理。彼在大中華區擁有豐富經驗,曾在資本市場、銀團融資與大型企業銀行業務領域擔任廣泛職務。在2020年2月回歸華僑銀行前,黃女士曾在滙豐集團任職27年,最後擔任的職位是大中華區總裁。

學歷與專業資格

  •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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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偉堅先生

詹偉堅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詹先生於2017年11月15日獲委任為董事會成員。彼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審計委員會成員。 詹先生亦於2023年8月11日獲委任為華僑銀行澳門董事。

詹先生為一位經驗豐富的銀行家,在風險管理方面擁有超過30年的經驗。彼於2007年至2015年曾擔任中國銀行的首席信貸官,並於1996年至2006年擔任德意志銀行(香港、新加坡)首席信貸官。彼於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擔任渣打銀行(中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擔任HDR 全球交易有限公司(BitMex交易平台的所有者和營運商)獨立非執行董事。 詹先生曾擔任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董事,直至2019年5月29日。

學歷與專業資格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專案
  • 美國印第安納州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 香港中文大學理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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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泉娘女士

莊泉娘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莊女士於2023年7月31日獲委任為董事會成員。彼為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莊女士亦為華僑銀行非執行與獨立董事。

莊女士曾在埃森哲 (Accenture) 任職超過29年,並擔任涵蓋多項行業及亞太地區的資深領導職務,彼於2015年至2018年期間擔任埃森哲大中華區的主席兼行政總裁,及環球領導理事會成員。 在過去4年,彼在中國一家私募股權組合公司積極參與可持續發展和創新計劃。

學歷與專業資格

  • 新加坡國立⼤學理學⼠學位 (電腦科學與數學)
  •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商業及領導管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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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亮華先生

許亮華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許先生於2023年9月21日獲委任為董事會成員。彼為審計委員會主席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

許先生於2016年至2023年期間擔任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及執行總監會成員。 許先生職業生涯始於摩根士丹利亞洲,其後加入滙豐亞洲投資銀行,繼而出任其企業融資執行聯席主管兼營運總裁。彼亦曾擔任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集團財務總監及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裁。許先生現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集團財務總監。

許先生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主席、以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名譽顧問團成員。彼亦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委任的按證保險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學歷與專業資格

  • 特許金融分析師
  • 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 倫敦城市大學商學院商科理學士學位 (一級榮譽)
  • 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高級管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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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職責包括審查集團的財務報告流程批准審計的範圍和頻率評估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聽取内部及外聘核數師風險管理和合規部門的意見。審計委員會將不時就需要董事會知悉的重要事項向董事會滙報。

審計委員會批准內部審計的審計章程,並制定程序確保及時處理內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建議。

審計委員會負責審閱本銀行外聘核數師之獨立性客觀性及能力 (包括技能知識專業性和資源方面)。

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要求委員會由最少3名非執行董事組成,而當中大部分包括主席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現為許亮華先生(主席)詹偉堅先生及邱清和博士3名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集團之舉報計劃為員工和外部各方提供一個舉報本銀行內涉嫌欺詐不當行為或任何其他異常情況的渠道。審計委員會將定期收到關於被舉報之案件和已採取之適當行動的匯報。舉報人的利益將任何時候均得到保障,包括如對他╱她曾進行聲討行為,他╱她有權提出申訴。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支持董事會履行風險監督職責,成員包括詹偉堅先生(主席),莊泉娘女士及許亮華先生。所有成員均具備風險或業務方面的金融專業知識以履行其職責。詹偉堅先生(主席)及許亮華先生亦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該共同成員有助兩個委員會之間的溝通,促進資訊和知識的共享。

風險管理委員會已制定書面職權範圍以描述其成員的職責。

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董事會制定及批准整體企業策略以審閱整體風險管理理念。委員會監督獨立風險管理系統的建立和運作以識別,衡量,監測,控制和報告整體企業風險。包括確保對信貸,流動性,市場,營運,資訊安全與數碼,操守,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律,信託,監管,聲譽,策略,環境(包括氣候),社會和治理(「ESG」),以及董事會或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類別等重大風險採用充足與有效的風險管理架構及常規。

風險管理委員會審閱風險管理處的職責範圍,有效性和客觀性。委員會確保風險管理部門擁有適當的獨立報告渠道並配備充足的資源及具備相關經驗和合資格的員工,以監測各種類別的風險。委員會批准風險管理架構,內部監控系統和主要政策,並審議風險偏好,風險披露政策和風險管理原則供董事會批准。委員會審查本銀行的風險狀況,風險承擔能力和風險策略,以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並審閱風險報告,以監察和控制風險承擔。風險管理總監直接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行政總裁報告。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職責包括審閱及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任本銀行董事,董事會主席,董事委員會各成員,行政總裁,候補行政總裁以及管理執行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亦會評估並批准本銀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

職權範圍要求提名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成員組成,而當中大部分包括主席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成員現為邱清和博士(主席),莊泉娘女士及黃碧娟女士。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職責包括就本銀行之薪酬制度,政策,架構和做法及高級管理層和主要行政人員之薪酬方案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在決定全銀行薪酬政策時,薪酬委員會將考慮本集團之經營目標,業績,經濟和市場狀況,風險管理和市場薪酬做法。薪酬政策適用於本銀行及其附屬公司所有僱員。

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規定薪酬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成員組成,而當中大部分包括主席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成員現為邱清和博士(主席),莊泉娘女士和黃碧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