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方向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由許亮華先生(主席)、詹偉堅先生及邱清和博士組成。所有成員(包括主席)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具備近期且相關的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或經驗。審計委員會成員並非本銀行外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亦無在該事務所持有任何財務利益。
審計委員會已制定書面職權範圍以描述其成員的職責。董事會負責批准審計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審計委員會可於任何時間召開會議,每年不少於四次。審計委員會可充分接觸管理層並獲其全力配合,亦可自行決定邀請任何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會議。審計委員會擁有明確授權調查其職權範圍內的任何事宜。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支持董事會履行風險監督職責,成員包括詹偉堅先生(主席)、莊泉娘女士、許亮華先生及黄碧娟女士。所有成員均具備風險或業務方面的金融專業知識以履行其職責。詹偉堅先生(主席)及許亮華先生亦為審計委員會成員。該共同成員有助兩個委員會之間的溝通、促進資訊和知識的共享。
風險管理委員會已制定書面職權範圍以描述其成員的職責。
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董事會制定及批准整體企業策略以審閱整體風險管理理念。風險管理委員會監督獨立風險管理系統的建立和運作以識別、衡量、監測、控制和報告整體企業風險。此職責包括確保對信貸、流動性、市場、營運、資訊安全與數碼、操守、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律、信託、監管、聲譽、策略、環境(包括氣候)、社會和治理、以及董事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類別等重大風險採用充足與有效的風險管理委員會架構及實務。
風險管理委員會審閱風險管理處的職責範圍、有效性和客觀性。風險管理委員會確保風險管理部門擁有適當的獨立報告渠道並配備充足的資源及具備相關經驗和合資格的員工,以監測各種類別的風險。風險管理委員會批准風險管理架構、內部監控系統和主要政策,並審議風險偏好、風險披露政策和風險管理原則供董事會批准。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本集團的風險狀況、風險承擔能力和風險策略,以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並審閱風險報告,以監察和控制風險承擔。風險管理總監直接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行政總裁報告。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由邱清和博士(主席)、莊泉娘女士和黃碧娟女士組成。
提名委員會已制定書面職權範圍以描述其成員的職責。職權範圍規定薪酬委員會由不少於3 名成員組成,而當中大部分包括主席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提名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有關董事、董事會主席、董事委員會各成員、行政總裁、候補行政總裁及管理執行委員會成員的任命建議。提名委員會亦會批准本銀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並監督所有高級管理層的繼任計畫。
提名委員會在董事任命過程中採用嚴格的遴選程序。其目標是識別能夠補充現任董事的技能、知識和經驗,並且能夠增加董事會的多樣性,從而提升董事會的效能。除了審查候選人的背景、知識和經驗外,提名委員會還會考慮潛在的利益衝突以及候選人是否能夠於本銀行投入所需履行之時間。
提名委員會根據金管局發佈的指引以及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每年提交的獨立性確認,年度審查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提名委員會還每年分別及整體評估董事會成員的背景資料,考慮其所需的技能、知識、經驗及多樣性。此外,提名委員會每年評估各董事的時間投入(包括其出席記錄及在華僑銀行集團外的其他任職情況),以及其適任性和品行。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由邱清和博士(主席)、莊泉娘女士和黃碧娟女士組成。
薪酬委員會已制定書面職權範圍以描述其成員的職責。職權範圍規定薪酬委員會由不少於3 名成員組成,而當中大部分包括主席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向董事會推薦確定高管薪酬的框架,並審查薪酬實踐,以確保其與經批准的框架保持一致。委員會有權審查本銀行及其附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以及高管薪酬政策,同時負責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行政人員和董事的薪酬。在評估高級管理人員及主要行政人員的績效和薪酬時,薪酬委員會可考慮職位職責、業務風險、組織整體績效以及可持續發展績效標準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