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心寿险计划

全面保障,计划到期时保费全数退回

您的保险之选

保证续保至受保人75 岁

保费供款期内保费将维持不变1

如您在保单期满时未曾作任何索偿,缴付保费总额可获全数退回

投保资格

投保年龄*:16 至 65 岁

产品特色及优点
短期供款保费

短期供款

可选择 5 年或 10 年保费供款年期,灵活配合您的理财目标。

可选择 5 年或 10 年保费供款年期,灵活配合您的理财目标。

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

毋须提供医疗资料,保证续保至受保人 75 岁。

毋须提供医疗资料,保证续保至受保人 75 岁。

固定保费,轻松规划

固定保费,轻松规划

保费于保费供款年期内维持不变,助您轻松掌握开支。

保费于保费供款年期内维持不变,助您轻松掌握开支。

可转换权益

可转换权益

在受保人年满65岁后之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及保障期内,可将此计划全部或部份保障转换为其他终身寿险计划,毋须无须提供受保人可保之证明。

在受保人年满65岁后之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及保障期内,可将此计划全部或部份保障转换为其他终身寿险计划,毋须无须提供受保人可保之证明。

退回供款

退回供款

当计划生效年满2年(5年保障年期适用)或3年(10年保障年期适用),若保单退保,可退回部分已缴保费。

当计划生效年满2年(5年保障年期适用)或3年(10年保障年期适用),若保单退保,可退回部分已缴保费。

投保前须知

投保资格

投保年龄*:16 至 65 岁


备注

*年龄是指受保人的上一次生日年龄

1续保保费并非保证,并将按续保时受保人当时之年龄及保费费率计算。


重要事项

有「本」心寿险计划是由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但并非由华侨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承保。本行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注册为保险代理,并且是保险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的授权保险代理,负责分销该保险计划。该保险计划已获得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的授权和监管。保险公司将负责提供您的保险保障及处理该保险计划下的索偿。

此网页所包含的信息、示例和材料仅供参考,并不提供任何保险产品的建议或推荐,也不构成相关保单的任何部分。您不应仅依赖此网页作为申请保险产品的决策依据。在申请任何保险计划之前,您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计划的产品小册子、保险建议书及保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条款及条件、保障范围、除外责任及风险披露),并在必要时寻求独立和专业的建议,然后再作出任何决定。


如何投保

立即投保有「本」心寿险计划